从工程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来看,概算超估算、预算超概算和结算超预算的现象普遍存在,致使工程建设造价失控,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、投资回收期发生变化,甚至造成企业亏损。因此,必须认真分析研究,找出主要原因,采取措施,予以控制。
一、造价控制的基本条件
第一,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正确。第二,合理确定投资造价。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,编制的投资估算、设计概(预)算。
二、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
1、设计阶段
设计阶段的划分、设计的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漏项。有的设计单位,不能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,工作上马虎,不认真审核图纸,导致设计漏项,不得不增加投资的费用。设计不按现行的标准设计,或缺乏对某项具体设计方案的比较导致设计变更,引起费用的增加。
2、招投标阶段
注重优选施工单位,忽视项目经理的优选。实践证明,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对完成“投资、质量、工期”三大控制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合同订立不准确、含糊,导致合同造价调整。这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常见。
3、施工阶段
隐蔽工程签证不规范。隐蔽工程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,由于它的位置特殊性,分部分项工程一旦隐蔽,就很难查验。在实际工作中,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,一般都有多报虚签的事项,若缺乏完备的签证手续,必然造成造价的失控。工期延长。工期控制是建设项目“投资、质量、工期”三大控制目标之一。工期延长致使项目不能按时投产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,从而造成建设费用、贷款利息增加,使造价突破。
4、竣工决算阶段
竣工结算时多算工程量、高套定额等。施工单位在办理结算时,多算工程量、高套定额等情况时有发生。如安徽铜陵有色冬瓜山建设项目,某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资料10份,送审金额2062万元,经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后核减269万元,核减率达13%。
三、控制造价的对策
1、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“四制”
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时,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工程建设监理制、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。项目建设执行“四制”是实现“投资、质量、工期”三大控制目标的基本要求。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。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,一要选派严以律己、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项目建设工作;二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中的各项管理规定;三要制定奖惩规定,对实现各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要予以奖励。工程建设监理制。要优选监理单位,严格执行监理规范,落实对建设项目“投资、工期、质量”三大目标的控制任务。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人员要有责任心,要深入现场如实做好经济签证和工程款支付证书的签认。招标投标制。择优选定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以及材料、设备供应单位,着重选择业绩好、素质高的项目经理的施工队伍。杜绝在招投标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。合同管理制。为了使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,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。要制定合同管理办法,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,准确把握项目建设各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。
2、设计单位要规范设计提高造价控制意识
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,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把握这一关键环节,促使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规范设计,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意识。提高设计深度,优化设计方案。设计人员要充分地收集和了解各种资料和信息,通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,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,提高设计工作深度,优化设计方案,降低工程造价。推行限额设计。限额设计是按照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行初步设计,按照初步设计概算造价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,按施工图预算造价对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文件进行决策。设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,既要懂专业技术,又要懂本专业的概预算知识,要有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,精心设计,大胆采用新工艺、新材料,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。设计概预算的审查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对设计概预算的审查,如果某项设计突破相应的概预算控制标准,则必须返工,重新进行设计。
3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
施工单位的工作直接决定工程建设成本和质量、进度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,是对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网络计划,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论证。要从技术、经济上分析对比,使之满足“投资、质量、进度”三大控制目标的要求。严格设计变更。任何设计变更须经建 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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